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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ROHS2.0
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,它的全稱是《關于限制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,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。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器電子產品中的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和多溴二苯醚(注意:PBDE正確的中文名稱是指多溴二苯醚,醚是錯誤的說法)共6項物質,并重點規定了鎘的含量不能超過0.01%。
(ROHS指令)2011/65/EU
歐洲RoHS 2011/65/EU要求檢測的項目為6項,指令生效為RoHS指令。
RoHS檢測項目有 鉛(Pb),鎘(Cd),汞(Hg),六價鉻(Cr6+),(PBBs)和多溴二苯醚(PBDEs)。
關于DIBP,BBP,DBP,DEHP等項目該指令僅提到在后續優先評估是否列入管控,未強制要求生產商進行檢測。
歐盟議會及歐盟會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《公報》上發布了《廢舊電子電氣設備指令》(簡稱《WEEE指令》)和《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》(簡稱《RoHS指令》)
《RoHS指令》和《WEEE指令》規定納入有害物質限制管理和報廢回收管理的有類102種產品,前七類產品都是我國主要的出口電器產品。包括大型家用電器、小型家用電器、信息和通訊設備、消費類產品、照明設備、電器電子工具、玩具、休閑和運動設備、設備(被植入或被感染的產品除外)、監測和控制儀器、自動售賣機。
2008年12月3日,歐盟發布了WEEE指令(2002/96/EC)和RoHS指令(2002/95/EC)的修訂提案。本次提案的目的是創造更好的法規環境,即簡單、易懂、有效和可執行的法規。RoHS指令修訂的主要內容有:
1. 改變了法律用詞,澄清了指令的范圍和定義;
2. 引入產品的CE標志以及EC合格聲明;
3. 分階段將器械、控制和儀器納入到RoHS指令的范疇;
限制的六種有害物質沒有變化,但四種物質——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、鄰苯二甲酸(2-乙基己基酯)(DEHP)、鄰苯二甲酸丁芐酯(BBP)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——要求進行優先評估,以便考察將來是否納入限制物質的范疇
ROHS檢測儀使用注意事項:
1、儀器會產生電離輻射,在測試時確保不要將儀器對著人;不要將儀器對著空氣做測試;不要用手 拿著樣品做測試;
2、ROHS測試儀在運作狀態,勿打開儀器的防護蓋或勿將測試儀器對準人體;
3、每次開啟儀器和每連續工作4小時,必須對儀器進行校驗;
4、嚴禁非專門的人員操作該儀器,操作時必須按照操作步驟進行,任何錯誤的操作,均會導致儀 器的測試結果及使用壽命;
5、測試完畢后點擊‘設置X光管’按鈕,在出現的對話框里點空‘打開高壓電源’按鈕, 然后點擊確定,待管壓管流將至OK時方可進行下一步,點擊操作界面右上角的‘關閉按鈕’,待 軟件關閉后,方可進行硬件關閉。

什么是ROHS2.0
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,它的全稱是《關于限制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,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。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器電子產品中的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和多溴二苯醚(注意:PBDE正確的中文名稱是指多溴二苯醚,醚是錯誤的說法)共6項物質,并重點規定了鎘的含量不能超過0.01%。
(ROHS指令)2011/65/EU
歐洲RoHS 2011/65/EU要求檢測的項目為6項,指令生效為RoHS指令。
RoHS檢測項目有 鉛(Pb),鎘(Cd),汞(Hg),六價鉻(Cr6+),(PBBs)和多溴二苯醚(PBDEs)。
關于DIBP,BBP,DBP,DEHP等項目該指令僅提到在后續優先評估是否列入管控,未強制要求生產商進行檢測。
歐盟議會及歐盟會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《公報》上發布了《廢舊電子電氣設備指令》(簡稱《WEEE指令》)和《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》(簡稱《RoHS指令》)
《RoHS指令》和《WEEE指令》規定納入有害物質限制管理和報廢回收管理的有類102種產品,前七類產品都是我國主要的出口電器產品。包括大型家用電器、小型家用電器、信息和通訊設備、消費類產品、照明設備、電器電子工具、玩具、休閑和運動設備、設備(被植入或被感染的產品除外)、監測和控制儀器、自動售賣機。
2008年12月3日,歐盟發布了WEEE指令(2002/96/EC)和RoHS指令(2002/95/EC)的修訂提案。本次提案的目的是創造更好的法規環境,即簡單、易懂、有效和可執行的法規。RoHS指令修訂的主要內容有:
1. 改變了法律用詞,澄清了指令的范圍和定義;
2. 引入產品的CE標志以及EC合格聲明;
3. 分階段將器械、控制和儀器納入到RoHS指令的范疇;
限制的六種有害物質沒有變化,但四種物質——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、鄰苯二甲酸(2-乙基己基酯)(DEHP)、鄰苯二甲酸丁芐酯(BBP)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——要求進行優先評估,以便考察將來是否納入限制物質的范疇

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,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含有鉛、鎘、、六價鉻、多溴、多溴醚等六種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設備。
RoHS2.0實際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,俗稱RoHS2.0
其主要內容如下:
1.將原先WEEE指令的附錄I和IA新增為RoHS的兩個附錄;
2.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,逐步將設備和設備納入RoHS的管制范圍;
3.制造商需在產品上市銷售之前制訂EC符合性聲明并加貼CE標志,且在電子電氣產品上市之后,必須保留相關技術文件和EC符合性聲明至少十年;
4.如果附錄III中列舉的物質(如HBCDD、DEHP、BBP和DBP等)因使用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無法承受的危害,則將依據REACH法規第69至72條的規定進行評估,進一步將此物質列入附錄IV的限用物質。

1、工業領域:紡織,電子電器,塑膠,化妝品
2、食品安全:農殘留,香精香料,添加劑,包裝材料
3、環境保護:大氣,水質,土壤,固體廢棄物
4、生物醫:制廠,物檢測
5、石油化工:煉油廠,化工廠
6、公檢法系統:偵,物,鑒定物證
指令介紹
RoHS2.0是舊RoHS的升級版本。新RoHS和舊RoHS的差別。
舊RoHS為2002/95/EC指令 只有RoHS檢測 自愿性,買家要求
新RoHS為2011/65/EU指令 屬于CE認證的一部份 直接進入歐洲產品需要有RoHS2.0認證(CE-RoHS認證),新RoHS有RoHS檢測+RoHS認證(RoHS+RoHS測試報告)
新指令2011/65/EU(ROHS 2.0)以取代2002/95/EC 新指令將于20天后(即2011年7月21日)生效。(注意!此
新RoHS樣板2011/65/EU指令CE樣板
新RoHS樣板2011/65/EU指令CE樣板
處所指的"生效"是指RoHS2.0指令對各歐盟成員國從2011年7月21日開始生效,各成員國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時間內完成把RoHS2.0指令轉換能各成員國內部法規的工作!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這段轉換期,各企業仍只需遵守2002/95/EC指令。)
推出原因
注意到電氣、電子設備中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是2000年荷蘭在一批市場銷售的游戲機的電纜中發現鎘。事實上,電氣電子產品在生產中大量使用的焊錫、包裝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鉛等有害重金屬。
何時實施
歐盟將在2006年7月1日實施RoHS,屆時使用或含有重金屬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,PBB等阻燃劑的電氣電子產品限值超標將不允許進入歐盟市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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